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承诺制度
 

为认真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切实转变机关作风,加强政风行风建设,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,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职责,制定服务承诺制度,接受群众、企业、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一、承诺内容

1、坚持挂牌上岗。上班时间工作人员佩戴胸牌或摆放桌牌,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投诉。

2、做到文明办公。对待来人办事使用文明用语,服务

热情耐心,办事快捷高效。

 

 

3实行首问负责。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首次咨询或联系办事时,做到热情接待,认真受理。对不属于本职范围的工作,负责及时联系并转交相关人员处置。

4、开展预约服务。实行节假日预约服务,只要服务对象事先约定,保证工作人员及时到位,对于具备规定条件的,做到随到随办,特事急办,急事快办。

5、推行政务公开。采取一定形式,将系统各单位为社会、为企业、为群众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、政策依据、办事程序、收费标准等情况公布于众,提高办事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6、实行限时办结。2个工作日内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做出批准与否答复;2工作日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;15个工作日实现网上查询证书真伪

7接受监督投诉。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与建议,设立政风行风建设投诉电话0351-35217973520556

二、工作程序

1、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;

2、2个工作日内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并做出批准与否答复;

3、2个工作日内申领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试卷;

4、考试;

5、5个工作日内考评员阅卷、上报成绩;

6、2工作日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;

7、15个工作日实现网上查询证书真伪。

三、工作作风

1、坚决执行“立即就办”、“首问负责”等制度,正常业务随到随办,力争当日完成。

2、上传下达信息和报表准确无误;

3、宣传解释政策准确,不误导基层。

4、制定文件无原则性错误和关键句差错。

5、不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复工作或返工浪费。

6、实事求是,不弄虚作假,不欺上瞒下。

7、不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,不利用职权谋私利。

8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擅离职守、不耽误服务对象办事。

   OO六年七月十七日

 

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07-04-03  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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